妇联调解有用吗
妇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如果女性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可以向妇联组织进行求助的。但是,妇联的主要职责范围是,负责研究审议有关议案、法案和推动妇女儿童方面的立法工作,并依法监督社会各方面执行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也就说,妇联没有执法权,主要是以协调和建议性为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看到,对于想要通过妇联进行调解的情况其调解的效力是法律所肯定的,但是如果想要通过妇联的调解断绝婚姻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的话往往不太合适,建议这种情况最好还是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帮忙,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