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过程是需要法院机关进行判决的,判决过程需要公司满足三个条件,如果三个条件中任一一个条件不能满足,公司就无法解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困难的时候,如果继续维持会造成股东利益的严重损失,主要是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者存在欺压的行为。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出现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和董事发生矛盾并且矛盾无法解决而产生的僵持状态,这种状态致使公司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董事无法再召集大家达成有效的决议,公司无法再运营处于瘫痪的状态。欺压的行为主要是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操纵公司运营的人采用了非法的行为做事,致使公司的财产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影响公司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
第二,公司的股东通过其他的挽救措施也无法再解决公司的僵局或者欺压行为。这里其他挽救措施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一些解决办法,即股东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来进行自救,但是这种方式仍然不能解决公司的情况,这个时候必须通过诉讼的手段,在起诉过程中,股东需要向法院提交解决股东权利的具体办法以及在协商过后不能拿出协商结果的证据。
第三,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应该是在公司所有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这个可以使一个股东,也可以是几个股东合起来持有百分之十的股东,其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股东同意,成立清算组并到工商局办理备案,公告债权人,书面公告45天后,清算债权债务,拟定清算报告并经股东通过,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