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的意义和条件是什么
(一)意义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消除企业工资分配的随意性,提高劳动者在企业工资决策中的民主地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二)条件
1、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指导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法律咨询,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的能力。
2、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公布一次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导价位,为工资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提供参考依据。
3、各地可先在部分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工作扎实,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中试行,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各类企业推行,重点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中推广。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第八条 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应符合国家有关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二)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八)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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