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一共生了六个孩子,前五个是儿子,我是小女儿。我的五个哥哥成年后都离家独立生活,成家后又都在外省市,离父母很远。只有我一直在父母身边,连结婚都是招的上门女婿。比起几个哥哥来,我自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母亲5年前突发脑梗塞去世,处理完母亲的后事和遗产后,父亲也受打击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今年4月,他将一张字纸塞到我手里,那是他亲笔写下的声明,表示要把他的房屋产权变更到我名下。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父亲就过世了。几个哥哥不认可父亲的这份声明,他们认为“声明”不是“遗嘱”,上面也没有“继承”字样,所以不能产生同遗嘱一样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我是不能凭此“声明”得到父亲的房产的,真是这样吗?
李**
李**读者:
遗嘱是人在生前对遗产做出的处理,在立遗嘱的人死亡后发生效力。从遗嘱的定义中,不难看出,一个人所表达出来的意愿是不是遗嘱,不在于他的话语或者文字中带有“遗嘱”两个字,也不在于一定要出现“继承”的字样或话语,而在于其内容是不是在处理遗产。
你父亲写的声明,虽然没有遗嘱的字样,也没有继承的字样,但他要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把他的房屋产权变更到你名下。你父亲在世时,作出这样的声明,可以按照赠与去办理过户手续。当你父亲去世后,你还没有办理完过户手续,这时声明就变成了遗嘱。
你父亲的声明是有效的,至于你是以“接受赠与”还是“遗嘱继承”的名义获得房产,并没有实质区别。总而言之,你可以凭父亲的声明得到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