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毒的处罚
1、一般情况下,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者依照《禁毒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根据禁毒法的精神,吸毒者的法律地位可以表述为违法者,同时也是被救助者。《禁毒法》颁布实施后,对吸毒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挽救和帮助,对吸毒成瘾人员要进行戒毒治疗,可以是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的形式。现在的说法叫强制隔离戒毒,且不再进行劳教。
二、吸食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被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属于行政责任,不是刑事责任,有别于劳改。
但是如果吸毒者持有的数量过多,像冰毒十克以上,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