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酒席后领证,离婚时房产如何认定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割。
男女双方恋爱或男女双方为结婚而在婚前共同购房的现象在我国并不少见,尤其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高温,房产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受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在购买前和购买时明确自己对房屋的权属性质和份额就显得无比重要,尤其是男女恋爱期间以及为结婚购买房屋时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无论双方当时感情多么好,如果没有结婚,一定要事先进行公证,约定共同共有,以防后患无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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