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应收账款拖欠的早期,客户自行追讨较为合适,因为拖欠时间愈短,收回之可能性愈大。应收账款拖欠超过3个月以后,客户自行追讨成功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随着应收账款账龄的增加,坏账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加。因此,应收账款的控制应着重于控制和消除应收账款的逾期现象。
(2)专业追账机构由于其在专业性、全国合作网络化、追收的措施及力度等方面具有优势,因此在自行追账、委托律师和委托专业追账机构三者之中效率是最高的;自行追款专业性差,渠道有限,地域差异造成不便,效率往往不尽人意,人员的费用支出也很高;而法律手段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因此效率最低而且律师的前期费用最大。
(3)从追账成本看,如果能确定很快收回,则自行追账成本方式最低,专业收账机构方式次之。但如果自行追讨时间过长且没有结果,其付出的费用将大大增加,而通过专业追账机构的追账,在接案时已订好合约,即追讨不成功也只支付一定咨询费用,追账成本最低。法律手段追账成本最高,如果一切顺利通常需要3-6个月才能收回拖欠的款项。即使这样,其意外因素及最终的花费也很难确定。
(4)从维护客户和债务人的良好关系看,当然是客户自己解决最好。但这往往是欠债产生的原因。而法律方式最具有矛盾性,造成客户与债务人关系恶化的可能性最大,往往处理结果之时也是双方业务链条中断之时。专业收账机构首先采取沟通、协商和间接施加压力的方式,可以保证在足够的收账效率前提下,最大可能地维护客户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