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的利息怎么规定
1、借贷的利息的规定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贷款人不能发放高利贷;以及逾期还款的利息也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没有借款合同怎么证明借贷关系
一般情况下,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即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借款的合意以及有交付金钱的事实。因为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其生效需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当事人有借款的合意;
二是有交付钱款的事实。
故在一方交付金钱的情况下,以民间借贷为由主张对方还款,还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即证明钱款的交付系因借款而发生。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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