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都有什么
1、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包括;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
(3)借款的用途;
(4)借款金额及其利率;
(5)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6)保证条件;
(7)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民法典关于借钱还钱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例如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