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被扶养人生活费+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12)丧葬费+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14)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简易程序处理是否可以扣留肇事车辆?
但是,具有以下违法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为止:
(1)未悬挂机动车牌号,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编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属于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