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会导致公司分立无效
公司分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否则对其效力会有影响。实践中,公司分立的决议无效的原因可分为以下两大部分:
1、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
公司分立程序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程序上存在瑕疵将会导致公司分立行为无效。如分立有关书类中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资讯公开程度不够、种类股东大会未召开、利害关系人的表决权未排除、债权人的资讯取得权和异议权未得到保护、未进行检查人检查程序等。
2、公司分立内容违反公平原则。
公司分立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侵害公司及其债权人等的利益。内容不公平将会导致分立行为无效,例如换股比例不公平、分立有关书类的内容违反强行法规或者显著不当等。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如公司分立无效的话,分公司就无法成立了的,建议大家在处理公司分立事宜的时候能够清楚相关的内容,避免白做无用功。对于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原因或是公司分立有效的关键内容,无法解决的时候应该要找专业衡阳律师网www.wsmba.cn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