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什么
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建议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约定。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依此规定,作为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定作人有权变更承揽工作要求,只是应承担承揽人损失而已。我国《民法典》未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设计变更作明确的规定,发包人应有权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但要赔偿承包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设计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