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哪些
1、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2、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3、以及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实践中并不是任何犯罪都是会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并且剥夺政治权利也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同时也会具体说明是剥夺犯罪分子的哪些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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