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咨询:
您好,一、立案(三)立案的原则2、不重复司法介入原则。对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已立案处理,或尚未处理的,不应立案。可是我没有找到《刑事自诉案件审判规则》这个法律。2009年8月27日,对方和我们都拨打了110,派出所已立案,正在调查期间,公安机关尚未处理的,对方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出控告,属于重复司法介入吗?
律师解答:
既然公安局已经立案,则不能自诉。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第四十条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第四十一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提出聘请律师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