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法院会传第三者吗
1、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不会传第三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首次起诉离婚法庭通知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要先予以调解。但在法院组织调解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同意参加调解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的。
1、针对诉前调解和开庭后调解,如果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原告可不用出席;
2、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则原告必须出席;
3、如果是开庭调解,原告也必须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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