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损失是什么意思
1、赔偿损失一般是指,违约方通过支付金钱的方法,弥补受害方由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需要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由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恶意磋商造成损失应当怎么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也称前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保护、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如果违反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咨询网www.szrxr.com资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