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行纪人的法定义务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委托物处置的义务、直接履行义务等。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二、什么是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行为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给其报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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