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收房有什么影响
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预售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后,开发商会向购房者发出入户通知,明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具体日期。通常情况下,购房者都希望按时或者提前拿到房屋,但偶尔也会发生购房者无法按时收房如出差在外,或者因产生房屋买卖纠纷而拒绝收房。
一般来说,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去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风险责任得以减免,转由购房者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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