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顾先生:我去年为孩子上学想买个教育地产,当时有个朋友住那学校附近正好要卖房,我问了很多人,包括卖房人自己也说自己的房子是教育地产,我最后也是按照教育地产的价格买的。买到后听邻居说,现在这里已不属于教育地产了,那我花这么高的价格买房子亏了。我想问问,这房子我能不能退给卖房人?
【律师解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下什么样的房子才是教育地产。
“学区”是政府根据生源情况来划分的,按最新政策规定,如若业主户口已迁入“教育地产”,那么其子女可以按规定入读在户口所在地分配的学校,即“免试就近注册登记入学”。但“学区”存在变数,有可能某片区去年还是坐拥某几所学校,今年便换了另一拨,原来的“学位”也就失效了。
关于教育地产购买后又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要求撤销合同的案例现在也有很多,最关键的是有没有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明购房目的就是为了孩子上某所学校。
如果注明了或者卖房人也认可,那现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原合同,双方退还房屋和房款,若买房人不能举证证明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上学,那么就很难认定购房目的不能实现,也就很难依法对该购房合同进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