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进行收购意向的确定,签订收购意向书。收获方需要找到合适的转让方,然后双方进行洽谈收购内容,进行收购前期的准备工作,进行一系列材料的准备。
第二步,即双方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决议,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转让方征求股东的意见,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步,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因为在收购流程中,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等的,收购方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收购方需要详细了解转让方的基本情况。派遣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无论什么场合,什么关系。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第四步,签订订转让收购协议书,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双方最好在律师或者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在签订的那一刻便发挥法律效应收购公司流程也基本完成。
第五步,进行一系列的工商变更。
《公司法》
第75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