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编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由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构成。
(一)正表有五项内容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集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其直接法编制的。
(二)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就是说,要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信息。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正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补充资料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当核对相符,正表中的数字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补充资料中的数字是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计算依据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两者应当核对相符。
在我国,现金流量表的列报,通常要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主表中采用直接法列报,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列报,以便使主表资料与补充资料互相核对,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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