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1、如果是你自己下班把工作带回家,这属于是自愿加班的,这是属于用人单位不可控制的,不是单位要求的,一般还是要按照你当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一般这种情况不算加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员工加班回家后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加班回家后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 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在下班后才死亡,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情形,因此,并不属于因工死亡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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