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的鉴定程序
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
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
3、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
就医程序
1、对经医院专家鉴定为旧伤复发并需要治疗的,由本人申请填写《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
2、企业保险科批准就诊医院及所需金额。
3、退休人员每个季度末凭《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诊历》、有效票据、复式处方到企业保险科审核结报。
4、社保处依据局企业保险科审核的意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
工伤复发的待遇:
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在工伤复发后需要先经过工伤复发的鉴定,然后才能根据相应的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