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绝对不执行,不需要生完孩子就必须改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该条规定,罪犯正在怀孕的就必须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至于什么时间什么原因怀孕的法律没有规定,那么就不是问题.
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发现怀孕了,死刑大多是不会执行,因为法律是有人道主义的,对于孕妇大多是有轻判的处罚规定。对于孕妇判刑的内容或是孕妇是否会被判刑的内容不太清楚了解的时候,在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