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离婚时女方要求返还出资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时女方要求返还出资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各自合法权益均可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非登记方就很可能会受到损失。未登记人对财产权属要有清晰认识我国《物权法》不动产所有权认定采取登记主义,对所有权认定以权属证书为准,而对涉诉合资买房的认定非常困难。共同购房过程中存在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应当签订书面协议购房过程中,银行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金钱来往,而无法证明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因此,如果双方对于所购房屋权属有约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份额,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购房过程中,银行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金钱来往,而无法证明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 因此,如果双方对于所购房屋权属有约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份额,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属于婚前共同买房,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的,这个是需要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屋那么可能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