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人在世时,未曾订立遗嘱,子女们就房屋的归属曾经订立了一份协议,但是未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能否凭此协议进行继承,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如果不能,那么需要哪些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老人在世时未曾订立遗嘱,其财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在行使继承权时就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子女们在老人在世时是无权处分老人的财产的。如果子女们就将来老人财产的归属订立了协议,该协议只有在老人去世后经各继承人确认的条件下才有法律效力。因此,有必要对继承人确认该协议的事实进行公证。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房屋继承致使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并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证明等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房产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协议、公证书等。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房屋权属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文件,按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登记程序和收取税费后,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论最大的就是子女抚养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子女抚养权?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为您介绍了子女抚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