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依据,是否判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感情基础等进行确认。
1、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应不会判离。
2、如存在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情形,法院可据此判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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