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小张和小李2003年结婚,于2004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2009年两人闹离婚。离婚时两人都要求将房屋分割给自己,僵持不下。于是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房屋。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对于所购房屋,因为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所以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最后小张以160万元的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补偿小李80万元。
律师专线
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本案中该房产系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双方的积蓄购买的,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离婚双方进行房产分割时,不是以购买时的价值认定,房产分割的价值应以处置该房产时的市价为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酌,可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并相应分担委托评估费用。如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予以拍卖,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