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审理几次
1、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的,通常指需要审理一次,但具体审理的次数和审理的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决定。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审理需要的时间较长的,人民法院可以二次开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调解是否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程序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程序,且为必经程序。但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也可以不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首先会进行调解的动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围绕离婚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