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务派遣机构的分类
一是临时工作派遣机构。这类机构最早出现于1949年的美国。主要运作模式一是企业代理,二是无期限合同。主要工种的限定各国均不一样。在德国、荷兰,明确规定了不允许开展此类劳务派遣的部门,如有虐待等危险的行业、建筑业等。日本的作法是明确规定哪些行业允许劳务派遣。法国和比利时的法律不允许派遣行为,但可以允许替代暂时不在的工人。目前,临时工作派遣公司共有十大跨国集团,如MANPOWER(人力集团)。负责临时工作派遣的国际机构是“临时工作机构国际联盟(CIETT)"。
二是合同劳务派遣机构。这类机构主要是按合同提供产品劳务的传统企业。它的主要任务是在特定时间完成专项工作、专项任务。它与临时工作派遣机构的主要区别是,派遣公司提供工具、材料及工作指导和监督。目前,在世界各国,这类劳务派遣的主要领域是在一些低技术领域,如建筑业,森林业,以及矿山和石油业。
三是职员租赁机构。1983年,出现于美国。服务对象主要是小企业。目的是减轻小企业的管理成本,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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