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要注意哪些问题
1、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时,如代理人向您承诺或在代理协议中约定“未成功取得受理通知书,则退还代理费”,那您一定要明确这句话中的两个用词,首先这里说的“受理通知书”而非“商标注册证”,取得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官方收到了申请文件。另外,这里的是“代理费”,不包括商标局收的“申请费”。
2、商标代理人作为受托代办商标注册事宜的专业人员,其执业的价值在于为客户提示和防范风险,以便于客户决策,而非保证业务的成功办理。不切实际的承诺往往会将委托人带入泥潭,使客户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3、商标注册的整个程序,从查询-申请-初审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14个月左右,补证、异议等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代理机构低于一年内拿到商标注册证 书的承诺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申请人遇有这样的承诺,建议将此承诺写进代理协议,并约定违约金,如代理机构不敢定,则不要当真。
当事人如果想要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的话,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帮助自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此时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很多的时间,另一方面也能比较快速的完成商标注册。关于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选择的问题,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