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签定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的。从国外到国内的立法精神来看,公私财物权是独立的,是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不容许侵犯。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合同的签定将随着公民之间,单位与公民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经济贸易的往来而逐步加大,合同诈骗犯罪也将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但是现在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标准不能够统一,应当按照各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分不同情况由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各自联合制定。且合同诈骗的涉案金额一般都大,为了切实体现轻缓政策的执行,为此,对于合同诈骗的处罚数额的规定只能偏高,不能够过低。对于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在一年内合同诈骗多数,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危害后果而定情节严重、特别严重的标准。同时要考虑犯罪嫌疑人诈骗的动机和手段恶劣、特别恶劣的情形问题,要通过多次调研及判例来归总。因此,合同诈骗罪数额追诉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经确定为2000元至5000元,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由各省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当由各省在所确定较大的数额的标准的5倍上确定;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在数额巨大的处罚标准的5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