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案例:
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双倍工资
2009年4月14日,郭-女士与**讯通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郭-女士继续在**讯通公司工作,双方未续签合同。2010年3月,郭-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45000余元。2010年9月,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讯通公司支付郭-女士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另一倍工资20348元。对此**讯通公司不服,起诉至朝阳法院。
庭审中,**讯通公司称,合同期满后,公司要求同郭-女士续签合同,但郭-女士拒绝。因此未续签劳动合同不是公司的责任,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郭-女士与**讯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后,郭-女士仍在**讯通公司处工作,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讯通公司应支付其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另一倍工资20348元。判决后,**讯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市二中院审理后,作出驳回**讯通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