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股权继承的规定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新《公司法》第76条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条款只是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
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实际上新公司法当中特别添加了对于股权继承的要求,也是出于对于公司将来平稳发展的角度来进行考虑的,因为如果不对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加上限制就非常可能导致公司内部的矛盾和纠纷,建议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及时咨询律师帮忙解决,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