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而隐名股东隐名出资的目的在于不暴露真实身份的前提下进行资本的营利活动。通过对隐名股东公司法当中的介绍以后能够看出,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也只是有相关法条承认了隐名股东的权益,其他的关于隐名股东过多的条款并没有作出规定。其实有的隐名股东可能根本就不参与公司具体的经营事项,但是隐名股东也有权利对公司的债务和利润问题过问。
《公司法解释三》
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