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吕先生的父亲于2001年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套90平米的住房。父亲在世时,这套房子由吕先生的父亲和吕先生的弟弟一家人一起居住,父亲去世后,弟弟一家人依然住在父亲留下来的这套房中。五年来,吕先生兄弟之间谁也没提起如何继承父亲的遗产。直到现在,弟弟提出要把这套房产权证过户到他的名下,让吕先生作放弃继承权公证。吕先生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也应当继承一部分遗产,哪怕是一小部分,父亲的遗产不能全归弟弟一人继承。吕先生这种想法在父亲去世以后就产生了,只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说出口,生怕兄弟之间伤和气。现在不得不提出来,果然遭到了弟弟的强烈反对。弟弟认为,“房子我占用,你要也是白要。另外,从父亲去世到现在已经五年了,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打官司也没用。”吕先生对弟弟的说法心里不服,很想知道,像他这种情况,是否真的超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