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条款可能暗藏的陷阱
第一点: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的项目和选择的房子有无抵押,所要购买的房子有无被查封。另外,还要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陷阱,已经销售作了“备案”的房产也不能再买卖。
第二点:合同中交房日期要明确,不要设缓冲期,“不可抗拒”误工延期要有停工证据。延期交房,不退房违约金要按日、按总金额、按合同约定赔付。
第三点: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又没有在限定日期书面通知购房者,就要承担违约金和容许退房,并赔付损失,这一点要在合同中体现。
第四点:合同中还要确定“商品房所在的屋面、外墙使用权为所有业主所有”。
第五点:未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一定要划掉,合同每页要有开发商的合同骑缝章和购房者的签字,不管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始终要保留一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