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变更后还进行公告吗
不需要,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如果符合变更的条件,国知局会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如果提交的变更材料有问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经补正后仍然不合格的,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
第九十九条
第三款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这个著录项目进行变更的话,一般是需要有一个公告的,这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里面进行公告的,这个是自己取得了手续合格通知书之后才会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