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遗嘱但遗嘱上没说这笔钱该怎么办,老人生前有账目与他,不知道算证据吗?子女有权要吗?谢谢
鹰潭律师解答: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既然有证据证明,别人钱的钱,也算是老人的遗产,子女当然有权请求别人归还欠款,归还之后,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