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制执行担保人的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