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深圳两家本土企业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一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深圳市**元科技有限公司状告中国**保险公司以及一自然人侵犯了该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软件公司向中国平安索赔16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道歉。
据**元公司说,早在2001年,北京保监局委托深圳市**元科技有限公司研制开发了“保险从业人员电子化考试平台”。永*元开发成功后,于2002年取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此后,在中国平安的网站上,永*元发现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模拟考试系统,该考试系统的一些文档与永*元制作的软件相似,于是将中国平安告上法庭,并索赔160万元。被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公司系统只有公司的内外勤工作人员才能登录。而且,永*元对外出售一套软件仅8000元,索赔160万元缺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