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借人肇事车主连带赔偿18岁的车主毛-兵将摩托车借给15岁的毛某无证驾驶,结果将人撞伤致死。12月22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毛某及其监护人赔偿死者家属损失17万余元;车主毛-兵负连带赔偿责任。今年7月20日,18岁的毛-兵买了一辆南方150型二轮摩托车并上好牌照。8月27日上午,15岁的同村伙伴毛某借毛-兵的摩托上县城兜风,后边载上毛-兵和另一朋友。在沿县城北路由东向西行驶到地税局门前路段时,毛某将从右侧往左侧横过公路的李-倩时撞倒,李当日被送往医院抢救,四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毛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遇行人横过公路未注意避让,将行人撞倒致死亡,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倩时不负此次事故责任。事后,毛某父母赔偿1.47万元后拒不再给付,死者家属便将毛某和其监护人及车主毛-兵一通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