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量少算如何索赔
违反合同的约定减少招标工程量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违反合同的约定减少招标工程量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这样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以上这些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