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分包的
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经过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非主要及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再另行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的原则
(1)便于管理,分标不能过多。
(2)有利于招标竞争,不能分标过少。
(3)所分各标,应易划清责任界线。
(4)按整体单项或者分区分段来分标,避免以工序分标。
(5)把施实作业内容和施实技术相近的项目合在一个标中,以减少施工设备重复购置,减少施实人员。
(6)考虑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对主体项目分标的影响。
(7)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优势,吸引有优势的承包人投标,可按项目性质和专业分标。
以上分标原则是相互制约的,要以确保投资效益,按合理工期控制总进度,又能达到质量标准为前提来分标。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要规定分包的话,需要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才可以,并且分包还要看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要和对方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