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能否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呢?有法律支持吗?
2,小孩未满一岁,男方提出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是否就不能离(从法律上来说)?
满意回答:1、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不能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小孩未满一岁,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