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学校是否应分担交通事故责任
不需要。
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学校等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要件之一是须有未尽管理职责的行为。而请假并不在此范围里。
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规定。
学生请假回家途中发生事故之后责任在于谁,主要是看警方的认定,肇事者不能够贸然的将学校拉进来认为它要承担责任。关于学生请假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学校是否有责任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划分,这时候可以找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