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二、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