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民法典的原则有三:
第一,制定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民法典。
第二,以三个民法典为基础,总结实践经验,加以补充完善。实践证明,三部民法典总的原则和规定是正确的、可行的。制定统一的民法典,不是将现有的民法典律推倒重来,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注意法律的连续性,对于现行有效的制度和原则要继续保留,不适应的予以修改,不够的予以补充完善。
第三,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国外民法典律的有益经验。民法典主要是规范财产流转的,相对来讲共性问题要多些,我们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不考虑国际通行的作法也是行不通的。当然,借鉴国外经验,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能离开我国实际。例如,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这一点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