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内容是什么
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公交管[2000]98号
颁布日期:20000605实施日期:20000605颁布单位: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
你办5月23日来函收悉,现复函如下:
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特此函复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在线律师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