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新民诉时效
人身损害为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清楚法律上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这对于被侵权人来说就很重要,我们需要根据规定来进行法律诉讼,才能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赔偿。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衡阳律师网www.wsmba.cn专业律师。